來源: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發布時間:2022-08-05 | 瀏覽次數:327 | |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深圳印刷廠生態環境廳印發《廣東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2022-2025年)》,目標到2025年,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市區和具備條件的縣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塑料廢棄物收集轉運效率大幅提高;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總能力達到13萬噸/日左右,焚燒能力占比達到80%以上。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粵發改資環函〔2022〕1250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21〕1298號)要求,進一步增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能力,我們制定了《廣東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2022-2025年)》,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機制運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門和企業責任有效落實,塑料制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處置全鏈條治理成效更加顯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源頭減量力度顯著加強,商品零售、電子商務、郵政快遞、餐飲外賣、展會活動、賓館酒店等重點領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現象大幅減少,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可循環快遞包裝保有量達到200萬個。回收處置能力持續提升,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市區和具備條件的縣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塑料廢棄物收集轉運效率大幅提高;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總能力達到13萬噸/日左右,焚燒能力占比達到80%以上,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減少;全省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地膜殘留量實現零增長。垃圾清理整治深入推進,水面漂浮物清理專項行動常態化開展,重點水域、重點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的歷史遺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環境泄漏現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點任務
(一)塑料生產使用源頭減量行動
1.推行塑料制品綠色設計。推動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各環節技術綠色化,優化產品結構設計,減少產品材料設計復雜度,增強塑料制品安全性和易回收利用性。嚴格落實國家綠色設計、生態設計、綠色評價等相關標準,鼓勵企業采用新型綠色環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有效增加綠色產品供給。加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標準的宣貫力度,加強對商品過度包裝的執法監管。
2.加強部分涉塑產品生產監管。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全面禁止生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等部分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的產品。落實國家關于禁用塑料微珠政策,推動淋洗類化妝品、牙膏禁用塑料微珠。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納入年度全省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計劃,開展淋洗類化妝品和牙膏等生產經營企業常態化監督檢查。
3.推進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減量。按照國家部署,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禁止、限制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規定。落實《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報告管理辦法》,實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報告制度,壓緊壓實商品零售、電子商務、餐飲、住宿等有關行業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的銷售和使用,加大餐飲外賣、展會活動、賓館酒店禁限塑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指導電子商務、外賣等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按照國家要求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規則。
4.強化快遞包裝綠色治理。引導企業建立實施綠色采購和快遞包裝產品合格供應商制度,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列入國家綠色包裝產品推薦目錄的包裝產品。持續推進一聯電子運單應用,推廣使用低克重高強度快遞包裝箱、免膠箱,進一步提高使用比例。加強電商和快遞企業與商品生產企業的上下游協同,鼓勵寄遞企業發展包裝定制化、倉配一體化、運輸標準化服務,推廣電商快件原裝直發,大幅減少電商商品在寄遞環節的二次包裝。探索開展可循環快遞包裝規模化應用試點示范。推廣標準化物流周轉箱循環公用,實現物流周轉箱減量化、循環化和共享化。鼓勵在生鮮同城寄遞、落地配送等業務中推廣應用可循環、可折疊快遞包裝、可復用冷藏式快遞箱等可循環包裝物。到2025年底全省各郵政快遞網點不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塑料膠帶。
5.落實綠色產品認證制度。積極開展塑料制品等綠色產品認證,促進再生原材料利用率和產品再回收率的提升。貫徹落實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制度,支持行業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機構開展認證服務,擴大行業綠色供給,提高快遞綠色包裝使用率。鼓勵認證機構積極申請綠色產品相關認證資質,提升綠色產品認證供給能力。健全完善快遞包裝綠色標準,推廣落實快遞業綠色包裝標準應用,積極培育綠色包裝檢測中心。支持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企業和社會團體參與標準化工作,支持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等方面的認證工作。支持相關機構積極參與國際國內相關標準制定修訂,加強與國際和港澳標準的銜接和互認。到2025年,培育1-2個綠色包裝檢測中心,建設1-2個快遞綠色包裝研發生產基地。
6.發揮公共機構表率作用。推動公共機構以節約型機關、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為抓手,帶頭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動醫院、學校、場館等公共機構的食堂、服務接待等場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倡議在機關所屬接待、培訓場所安裝直飲凈水機替代塑料瓶裝水。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要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優先采購符合行業標準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帶頭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
(二)塑料替代產品推廣使用行動
7.建立健全塑料替代產品標準體系。充分考慮竹木制品、紙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資源環境影響,完善相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科學穩妥推廣塑料替代品。落實國家出臺的生物降解塑料標準。鼓勵相關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龍頭企業制定塑料替代產品相關團體標準。
8.強化新技術新產品研發創新。鼓勵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創新主體開展不同類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機理及影響研究,科學評估其環境安全性和可控性。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加大可降解塑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應用成本。引導企業生產符合質量控制標準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可降解一次性產品、新型綠色環保材料等,加強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產品的研發和應用,提高產品的回收利用性能。
9.推動生物降解塑料產業有序發展。引導生物降解塑料生產企業對照國家標準,適時做好產品更新和生產調整,促進產業科學合理布局,推動塑料制替代品產業化、綠色化、規范化發展。加大對全生物降解農膜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推廣應用全生物降解農用地膜等農業投入品。推動可降解塑料檢測能力建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可降解塑料虛標、偽標等行為的查處力度。
(三)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處置行動
10.合理布局收集與轉運設施。結合生活垃圾分類等工作,推進城市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融合,在大型社區、寫字樓、商場、醫院、學校、場館等重點區域科學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設施,提高塑料廢棄物收集轉運效率。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建設或改造一批輻射半徑較大的縣域分揀中心及交易市場,提升已建成的分揀中心或交易市場的綜合分揀處理能力。增加海灘、港口碼頭、旅游景點等活動場所垃圾收集設施投放,提高垃圾清運頻次,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收集和轉運清理能力。
11.提升交通運輸領域規范化回收水平。圍繞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等旅客運輸領域,加強塑料廢棄物規范收集,實現交通運輸工具收集、場站接收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的全過程銜接。鼓勵推動旅客運輸單位通過采取提高垃圾清運頻次、實施垃圾分類等措施,加強塑料廢棄物清理,提高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率。督促鐵路運輸企業推廣使用節能環保的服務設施設備和可循環利用的服務用品。指導各地高速公路服務區持續落實垃圾分類規定,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將民航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民航行業監管執法信息庫,組織開展專項督察。
12.加大新興領域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力度。推動電商外賣平臺、快遞企業與環衛單位、回收企業等開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遞包裝、外賣餐盒等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力度。引導和鼓勵生產企業同類別產品包裝使用單一材質材料,提升快遞包裝可回收性能。鼓勵發展“互聯網+回收”新業態,推進快遞包裝廢棄物中可回收物的規范化、潔凈化回收。繼續推進在郵政快遞網點設置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實現網點設置全覆蓋。
13.支持供銷社大力開展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推動供銷社系統企業因地制宜開展現有站點改造升級,提升回收利用水平和加工處理能力,打造規范有序、整潔環保的示范網絡。通過收購、租賃、加盟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對社會回收站點進行整合,補齊網絡薄弱和網點空白的地區回收短板,夯實回收網絡基礎。支持有條件的供銷社建設再生資源綜合分揀中心、集散市場和再生資源產業園區。擴大供銷社等農村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服務覆蓋面,積極推動塑料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與環衛清運網絡融合發展。
14.建立完善農村塑料廢棄物收運處置體系。統籌縣、鄉鎮、村三級設施建設和服務,完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深化“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處置模式,構建穩定運行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建立農村收運處置體系建設與運行工作督促機制,常態化開展抽查及暗訪工作。持續開展以“三清三拆三整治”為主的村莊清潔行動,組織村民清潔村莊環境,對散落在村莊房前屋后、河塘溝渠、田間地頭、巷道公路等地的露天塑料垃圾進行清理,推動村莊歷史遺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引導農民群眾自覺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努力培養“對垃圾彎腰、向環境致敬”的文明行為。通過“門前三包”等制度明確村民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村莊清潔日、清潔指揮長、村莊保潔員公益崗位等,推動村莊清潔行動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到2025年,建設20個省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范縣。
15.強化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支持重大塑料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建設,鼓勵塑料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向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等園區集聚,推動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規模化、規范化、清潔化和產業化發展。落實國家《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及《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規范企業。加強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企業的環境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落實國家再生塑料有關標準,鼓勵和支持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企業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促進塑料廢棄物同級化、高附加值利用。落實好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16.提升塑料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統籌規劃焚燒處理設施布局,在合理選擇建設場址和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前提下,加大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力度。鼓勵適度超前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提高焚燒能力占比,有條件地區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大幅減少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推進集垃圾焚燒發電、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處理、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等于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產業園建設。加強現有垃圾填埋場綜合整治,提升運營管理水平,規范日常作業,禁止隨意傾倒、堆存生活垃圾,防止歷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環境中泄漏。到2025年,珠三角地區城市爭取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能力占比達到65%左右。
(四)重點領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行動
17.實施江河湖海清漂行動。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加強流域統籌和上下游、左右岸協調聯動,以流域片區為單元,開展水面漂浮物清理專項行動,切實減少塑料垃圾下河、入水,確保全省主要江河湖庫無成片垃圾漂浮物。深入推進美麗河湖創建,推動各地健全江河湖庫保潔長效機制,促進保潔工作常態化、規范化,有效維護河湖健康和水生態環境。大力推進美麗海灣創建,開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監測調查,組織海灣、岸灘塑料垃圾清理行動,推動沿海市縣建立海洋塑料垃圾清理工作長效機制,確保深圳灣、大鵬灣等重點濱海區域無明顯塑料垃圾。及時清理回收廢舊浮球漁排、漁網、網箱等塑料漁業生產工具。組織開展海洋微塑料污染機理和防治技術研究。
18.開展農膜回收和農藥包裝廢棄物治理行動。深入開展地膜科學使用回收,大力推進標準地膜應用、機械化撿拾、專業化回收、資源化利用和妥善處置,聚焦重點用膜地區推廣應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和標準地膜,有效防控農田白色污染。逐步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回收再利用激勵機制,鼓勵農膜以舊換新。常態化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行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構建布局合理、運轉高效、全程可控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理體系,全面落實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回收處理主體責任。推進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和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試點。鼓勵支持種養殖大戶、農業生產服務組織、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積極開展灌溉器具、漁網漁具、秧盤等廢舊農漁物資回收利用。到2025年,建設30個左右農膜回收省級重點縣,支持20個重點縣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建設。
19.深化旅游景區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建立健全旅游景區生活垃圾常態化管理機制,全面監管景區及景區周邊環境衛生狀況,重點整治塑料垃圾亂丟棄、雜物亂堆放等問題。推動旅游景區生活垃圾與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收運處置,增加景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投放,及時清掃收集景區塑料垃圾。督促A級旅游景區貫徹落實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標準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的要求。推動將塑料污染治理有關要求納入星級飯店創評標準及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等,督促激勵相關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倡導文明旅游,提倡“不留白色污染的旅程”的旅游出行模式,強化對游客的教育引導,對隨意丟棄飲料瓶、包裝袋、濕巾等行為進行勸導制止,實現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
20.強化道路沿線塑料垃圾整治。開展公路路域環境、鐵路沿線及機場等環境集中整治,加強交通運輸領域塑料廢棄物規范收集,重點針對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城市主干線等重點路段沿線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實現公路沿線基本無塑料垃圾。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的相關規定,對鐵路沿線防護柵欄內的塑料垃圾及時進行清理。
21.規范船舶塑料垃圾接收轉運。加強執法檢查,督促船舶依法依規收集、轉移和處置包括塑料廢棄物等垃圾,壓實航運企業主體責任,定期排查,依法打擊船舶垃圾違規排放行為。瞄準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轉運、處置等關鍵環節,加快推進水污染物的船舶儲存收集設施、港口接收設施、城鎮轉運設施和城鎮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實現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的有效銜接,加快完善船舶生活垃圾“船上收集-港口接收-城市公共轉運處置”全過程銜接和協作。建設廣東省船舶水污染物監測平臺,實現船舶水污染接收轉運及聯單信息化監管,實現污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全過程可監測、可追溯。
(五)塑料污染治理全民行動
22.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門戶網站、新媒體等宣傳渠道,開展多渠道、多層面、多元化的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傳、科普教育、社會動員,引導公眾準確理解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及時掌握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組織相關媒體投放公益廣告、宣傳片等,凝聚社會共識。推動在中小學相關學科課堂教學中融入塑料知識教育,引導學生科學認識塑料污染問題。
23.鼓勵公眾參與治理。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行動。鼓勵消費者旅行自帶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環保購物袋,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妥善處置廢棄口罩。引導公眾抵制過度包裝,積極參與垃圾分類。鼓勵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開展專業研討、政策宣傳、志愿活動、發布聯合倡議等,營造全社會共同建言、共同管理、共同參與、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凝聚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合力。
24.強化綠色消費激勵。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鼓勵商場超市、藥店書店、農貿市場等經營主體通過綠色積分獎勵等手段,推動消費者養成環保選購、重復使用、適度消費的習慣,減少一次性塑料購物袋使用。鼓勵賓館、酒店和餐飲企業主動提供可循環使用的住宿用品和餐具,對消費者自帶用品和餐具給予費用減免或其他優惠。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塑料污染治理專項工作機制作用,明確責任分工,定期調度工作進展,督促抓好工作落實。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履職盡責,聯動協同,齊抓共管,形成高效運轉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我省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目標。
(二)壓實地方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結合實際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完成本地區塑料污染治理目標任務。
(三)強化督促指導。省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開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檢查聯合專項行動,全面掌握各地工作推進和監督執法情況,相關突出問題納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對重點工作落實不到位、治理成效不顯著的地方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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